本報訊(記者趙野)10月28日,記者從迭部林區基層法院獲悉,劉某台北港式飲茶、魏某因犯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被起訴,鑒於二人均系初犯,並當庭認罪,法院當庭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2000元;魏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500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5、6月,劉某、魏某在未得到林業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以每公斤70—100元不等的價格,分別向他人非法收購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梅花鹿鹿角17.5公斤和10公斤,存放於室內設計家中準備伺機出售,以賺取差價獲利。  (原標題:非法收購瀕危動物製品迭部兩名男子均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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