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別忘了跟房仲要發票! 仲介費、奢侈稅都可扣抵稅以後別忘了跟房仲要發票! 仲介費、奢侈稅都可扣抵稅 NOWnews – 2012年8月7日 上午10:22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房地產市場終於有利多消息了辦公室出租!財政部日前發布解釋,未來包括仲介費、代書費、土地增值稅、契稅等房地產交易時的相關必要費用,都可先予以減除,售屋所得將可望下降,稅金也將隨之降低,房仲業者也表示歡迎,認為對房地產市場東森房屋發展具有正面助益。民眾未來有房地產交易時,別忘了跟房仲業者要發票。 一般來說,個人出售房地產時,需在隔年報稅時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而所得額的計算方式,分成兩種,一是按實際交易價格計算所酒店經紀得來課稅;另一種則是在無法舉證交易價格時,則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上財政部每年公布的所得額比率計算課稅。 財政部日前發布的解釋,即是針對第一種按實際交易價格計算所得課稅的部分。由於財政部過買屋去曾規定,原始取得成本及出售價格,應以房地買進總額及賣出總額的差價,按出售時的房地比例計算房屋財產交易損益,但對於房地產交易時的仲介費等是否可作為費用,予以減除,則有不同做法。 財政訂做禮服部在與國稅局等相關單位研商後,日前核釋:個人出售房地,其原始取得成本及出售價格之金額,如經稽徵機關查核明確,惟因買進及賣出均未劃分或僅劃分買進或賣出房地之各別價格,依財政部83年1月26日燒烤台財稅第831581093號函規定計算財產交易損益時,出售人所支付之相關必要費用(如:仲介費、代書費、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得自房地買進總額及賣出總額之差額中減除,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土資產管理公司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之比例(以下簡稱房地比例)計算房屋之財產交易損益。 對於財政部明確解釋包括奢侈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等3種稅捐,以及仲介費、公證費等售屋相關必要費用可先減除,再計算代償房地交易所得來課稅,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房地產交易扣除土增稅、奢侈稅與仲介費等費用,售屋所得因此下降,一方面符合租稅正義,不至於有一所得兩課稅的問題,二方面也增加民眾銀行利率持有、轉售不動產意願,對於房地產市場的流動性與發展皆有正面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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